44歲中國籍女子在日本誘拐小學生被捕!
日本網友憤怒:絕不放過!
信息来源:
https://wemp.app/posts/b888ef4f-807b-4b18-acfe-3b60090eaf50
孩子被拐賣,是每個家長腦海中揮之不去的夢魘。所以網上只要一出現關於兒童失蹤的事件,都會引起人們強烈的關注,很多人對人販子是恨之入骨,更對失去孩子下落的父母感到萬分同情。
兒童拐賣的事件不僅中國有,最近在日本也出現了一起「拐賣兒童事件」,而此次的犯罪嫌疑人還是個中國人......
7月11日,日本愛知縣名屋市警方逮捕了一名44歲的中國籍女子,原因竟然是涉嫌誘拐日本10歲女小學生?!幸得小女孩在被她抓住手時意識到不對,及時掙脫逃走,但該女性的行為已經構成犯罪並因此被日本警方逮捕。
仙貝君先給大家捋一捋事情的經過:
7月8日傍晚時分,靜岡縣西部的道路上一位10代的女小學生放學後正獨自走在回家的路上,這時曾某某駕駛私人車輛向女孩靠近……
她曾嘗試與小女孩搭話,閑扯幾句後趁女孩不備就開始拉扯小女孩手臂,連拖帶拽試圖把她拉到自己的車上。女孩邊大聲呼救邊拚命掙扎,所幸路上時不時有來往的行人,擔心引起過往行人和車輛的關注,這名女性沒敢有太大動作,再加上沒有幫手,最終讓女孩成功逃脫。
女孩回家後將事情告訴了家人,之後其家人急忙報警。警方了解了事情經過並調取了案發當時的監控錄像,於三日後抓捕曾某某。
經過調查,嫌疑人是位中國籍女性,名叫曾媚娟,今年44歲。她聲稱自己在日身份合法,工作是護工,並承認了自己的行為。至於作案動機,日本警方現在正在詳細調查中。
這件事在日網引起了軒然大波,許多日本民眾呼籲徹查這件事情,是否是有組織性的?或許此事只是冰山一角。有日本的youtuber也藉此告誡所有人:不要把日本想得很安全,其實「日本並不安全」。
※如果誘拐目的是作為器官買賣的資金源的話就太恐怖了。希望警察不要只將注意力放在嘴硬的犯人身上,也要擴大視野多方調查。
※應該徹底調查有沒有其他罪行,是不是有組織的犯罪。
※這種才是最應該上頭條的新聞!一定要好好調查,看她最初來日是什麼目的,是受誰指使的,到底是臨時起意還是有組織犯罪。
※請報道在留資格!應該有那種程度的情報吧。不管身份是合法還是不合法,入國審查必須嚴格。
※目的何在?
※這樣的話,以後都不敢相信中國人了
……或許這只是冰山一角,某種意義上來說這是比謀殺更可怕的事件!
無獨有偶,早在2016年就有一名48歲的中國籍無業女子因在日本涉嫌誘拐一名4歲女童而被逮捕。當時在兩國之間都引起很大反響。
事件發生在神戶市長田區北町,薛某某(嫌疑人)在逛超市時,向一名女童搭話:「跟我一塊兒走吧?」,並試圖將女孩帶出超市。隨後她牽起女童的手去搭乘扶梯,帶著她在超市走了好幾分鐘,幸而在休息區被女童母親發現後倉皇而逃才誘拐未遂。
但超市攝像頭拍下了她的身影,事後被警方逮捕後聲稱「只是覺得小女孩很可愛想帶她回家,絕對不是什麼誘拐」,否認了自己的嫌疑。
這件事也引起了日本民眾的憤怒,不是誘拐?希望這位中國女性能重新確認一下誘拐的定義。
還有人大怒:滾回國去! 不認為這種行為是誘拐?這就是中國人的民族性吧!這種事就請回中國做吧!滾回去!
這兩件樁誘拐未遂事件都帶來了不小的負面影響,從個人行為上升至整個中國人信用問題,太讓人憋屈了。
出門在外,一言一行體現了個人的文明素養;出國在外,一舉一動則代表國家形象,信任的建立是大多數普通人日積月累的成果,卻因個別人渣的行為瞬間崩塌,憤怒!
另外在靜岡縣發生的這起誘拐案件,讓很多家長意識到日本的治安問題並不是萬無一失的,為了孩子的安全,還是要謹慎對待,並建議輪班接送孩子放學。
仙貝君希望能夠儘快調查清楚此事,嚴懲兇手,還孩子一片安全,家長一份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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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會命運請選擇
#自己的腎臟自己救
有人說人生是場賭局,而我們也都知道賭注愈高風險愈大,
但如果生命是你最後的籌碼,
你會選擇搏命一賭機會,還是順著命運決定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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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命大富翁》描述在肉品工廠擔任高階主管的安東尼,一家五口住在鄰近海邊的獨棟大房,過著舒適愜意的生活,但在一次昏倒之後,開始得靠洗腎維生。
日子漸漸過去,安東尼開始愈發焦慮自己會在排到器官移植前就先死掉,所以決定從黑市尋求換腎。於是,一對宣稱要用器官交換房子的年輕遊民夫妻進入了他的世界,也開始了一連串家庭的分崩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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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產階級的悲哀】
片中,男主角安東尼曾多次提及「自己一輩子循規蹈矩,是個好人,
他可以買車買房,為什麼不能用錢買腎?」最後終於不惜動念賣房換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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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看之下,這樣的說詞宛如土豪惹人嫌誤,
但卻凸顯了中產階級的悲哀:既不像窮人沒有什麼能再失去,也不像富人失去再多也無所謂。這進退兩難的狀態,使他將自己的生命視為最大財富,因為說穿了,他只是一個製造金錢的機器,用積穳的錢財養護社會地位,卻也讓生命變成他眼中的「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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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器官到房子:美好家庭生活的移植】
在安東尼從黑市尋找器官買賣對象時,他認識了一對想賣腎換房的年輕情侶,他們都沒工作,但要的不是錢,卻是房子,因為他們居住的廢棄社區即將拆除,又剛好有小寶寶要出生。於是主角希望用腎臟移植換回一命,年輕情侶則用腎臟移植對家庭的憧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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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他們看見安東尼一家在餐桌用餐,兩人便著魔似的開始四處巡看,最終開口想要把原先看上的房子,換成主角家這棟房。與其說是看上了房子本身,不如說在情侶眼中,這棟房彷彿能帶給他們絕對的溫馨、家庭的和樂,好像擁有它,便能將美好生活移植到兩人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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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全一人之私下誕生的和諧家庭】
但事實上,安東尼家並不是表面上的和諧。他的妻子認為賣房換腎賠的不只是丈夫,更是自己與孩子,並表示向來都是自己在讓步,好成全他的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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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吵過程中流露的怨懟,與電影剛開始時在聖歌伴隨下,流暢鏡頭刻畫出的美好家庭樣貌截然不同。溝通在他們之間早已成為一種形式,一如妻子在丈夫憂慮無法等到腎臟移植時的敷衍回應;一如丈夫對待孩子時,溫柔民主下所釋出的絕對權威;一如他的兒子原本要將腎臟移植給父親,卻在最後一刻臨陣脫逃的愧疚感。沒有人,覺得自己真的被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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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屏除社會功能性的理想,才能真正看見個人的需求】
劇情最終,換腎成功的主角讓年輕情侶得到了理想的房子,而他自己則住在高樓大廈裡的小房間裡,愉快的享用牛排。簡單的幾個畫面,卻重新定義了片中角色對「家」的需求,也顯示對家之於權力的關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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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侶最終得到理想的房子,但賣腎的男方早已虛弱不堪,只有女方倍感滿意;安東尼的妻子帶著孩子脫離丈夫,彷彿表達了自私的丈夫是他在家庭中最不需要的存在;而原先與家人住在透天厝的安東尼,最後卻是安頓在都市叢林中的單人房裡,這樣的選擇,似乎隱喻著他的自私性格,也暗示了最終找到對於家的理想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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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對完葛特曼跟柯文哲的說法後,兩者說法並沒有明顯的衝突。用較高的道德標準來看,柯文哲有問題;用較低的道德標準來看,柯文哲稱不上惡。
葛特曼說柯文哲對「葉克膜的技術,被用到活摘中國異議人士器官,助長中國政府惡行」的這件事情,要負上一些道德責任。這跟柯文哲早上受訪所說的:「我,柯文哲,從來沒有帶病人到大陸去仲介器官,這沒有做過。」邏輯上並沒有矛盾。
葛特曼說(引用粉專「Translation Matters 譯」):「柯醫師教授葉克膜的技術。這個情況最糟糕,因為不管是有意或無心,這造成了一種不正當的鼓勵。也就是葉克膜技術被利用來殺害法輪功、異議人士、藏人、被關的天主教信徒。」
葛特曼並不是說柯文哲仲介活摘器官買賣,而是說柯文哲「客觀層面」助長了中國活摘器官,至於柯文哲當時主觀上知不知情,還沒有定論。
這裡核心的問題是:如果柯文哲現在得知葉克膜技術會助長中國政府活摘器官販售,柯文哲有沒有要譴責中國政府濫用醫學技術?
柯文哲在今天早上受訪的時候,回應得很有技巧,並沒有回答這個問題。
柯文哲要告葛特曼的原因是,葛特曼說柯文哲是liar。
先釐清一個邏輯問題:柯文哲不是騙徒,不代表葛特曼就是騙徒。兩人講的話可能根本沒衝突。
柯文哲並不是說葛特曼的發言是錯的,也沒有要對葛特曼其他發言提告。柯文哲只是澄清自己沒說謊。
柯文哲有說謊嗎?如果說謊的定義是做不實陳述,柯文哲未必有說謊;但如果說謊的定義是避重就輕,柯文哲就有問題了。
柯文哲避重就輕在哪裡?
一、柯文哲說:「葉克膜主要用途,不是用在器官移植。」這跟葛特曼的說法完全沒衝突。
葛特曼也沒說葉克膜的「主要用途」是器官移植,他只是說:「葉克膜對器官移植很重要,因為可讓肺臟和心臟延長功能八小時,(他秀出自己和一群維吾爾族女性的合照),指其中一名維吾爾族女性若沒葉克膜,她的全身器官約只價值廿五萬美元,但若有葉克膜可到卅五萬美元。」
葉克膜設計的初衷不是器官移植,使用在器官移植的比例上也不高,但這跟葉克膜「有利於增加器官移植的金錢價值」並不衝突。
柯文哲並沒有直接回答問題。
二、柯文哲說:「不管是移植、葉克膜使用,它相當複雜 ,它不是一個醫生可以獨立完成的,所以吼,所以我就說你們到底在打柯文哲,還是在打臺大醫院。」
這跟葛特曼所說的完全沒關聯。葛特曼並沒有說柯文哲親自參與中國活摘器官。既然沒有指控柯文哲有下去動活摘器官的手術,這個手術是一個人做還是一個團隊去做,根本就不是重點。
兩人講的還是不衝突。
三、柯文哲說:「葉克膜是很貴的東西,要活摘器官不需要用葉克膜。」
這跟葛特曼所說的也沒有矛盾。活摘器官不需要用葉克膜,這是事實,但葛特曼說的,是葉克膜技術可以增加活摘器官的商業價值。只要「提昇的器官價值」大於「葉克膜的價錢」,葉克膜就可能被用到活摘器官上。
這就像說「iMac pro是很貴的東西,要做影片剪輯,不需要買一台iMac pro。」這沒說錯,但對方的意思是「有iMac pro可以提高影片剪輯的工作效率,更快速的做抹黑造假影片賺錢。」兩者並沒有矛盾。
四、柯文哲說:「其實器官移植從術前的診斷,到這個手術,到手術後照顧,到門診長期追蹤,其實我負責的是加護病房那一段。所以通常我的病人都是在加護病房。既然我的病人都在加護病房,通常都是人家移植以後,有出現併發症,或是移植前狀況很糟,會暫時住在加護病房裡面。所以,我的病人根本很難離開臺大醫院,很難離開加護病房。所以,我怎麼有機會帶病人到大陸去接受器官移植?」
柯文哲在說的,是他沒有帶「他的病人」去中國接受器官移植。從嚴格的字義上來看,並不是「生病的人就是柯文哲的病人」。如果一個人生病,透過朋友找到柯文哲,卻沒有要找柯文哲醫病,這個病人並不是「柯文哲的病人」。
就像我現在感冒,我問醫生朋友A有沒有推薦的診所,A跟我說可以去找B密醫。在這個例子中,我並不是A的病人。
柯文哲如果有(目前沒有明確證據證實)介紹台灣病人去中國接受器官移植,這個病人在定義上,未必是「柯文哲的病人」,說起來更像柯文哲的朋友(或朋友的朋友)。
柯文哲說「不會帶他的病人去中國」,跟葛特曼的指控也不衝突。
五、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記者要柯文哲「明確表態你真的不支持葉克膜有可能被濫用」,柯文哲的回應是什麼呢?
柯說:「葉克膜這種東西要怎麼用,不是我,就好像核子能、原子彈,難道你要怪愛因斯坦,發明這個 E = mc^2...?這是這樣,葉克膜這種技術的發展,當然我們是主要在亞洲地區,主要的發展的人,但是要用在哪裡,這不是我們可以決定的。所以說我去中國大陸上課,底下四五百個。裡面有什麼樣的人我怎麼知道。」
這跟葛特曼的批評,客觀上沒有衝突,主觀價值判斷不同而已。
葛特曼認為,只要你知道你的技術,被用在不好的地方,即使你當初不知道,你現在知道了,你就應該對抗這件惡行。
柯文哲認為,他就像愛因斯坦,不必為相對論造成核子彈負責。
可是,柯文哲並沒有做到愛因斯坦做到的事情。
愛因斯坦在1955年簽署《羅素—愛因斯坦宣言》,說:「鑑於未來任何世界大戰必將使用核武器,而這種武器威脅著人類的繼續生存,我們敦促世界各國政府認識到並且公開承認,它們的目的絕不能通過世界大戰來達到,因此,我們也敦促它們尋求和平的辦法來解決它們之間的一切爭端。」
過世前一年,愛因斯坦說:「我一生之中犯了一個巨大的錯誤:我簽署了那封要求羅斯福總統製造核武器的信。但是犯這錯誤是有原因的:德國人製造核武器的危險是存在的。」
瑞典化學家諾貝爾,有鑑於當時的炸藥很不穩定(他的弟弟死在工廠炸藥爆炸。)發明出了穩定的矽藻土炸藥。
諾貝爾的發明被用在軍事用途上,於是,諾貝爾死後將遺產拿去成立諾貝爾獎,包括了和平獎:「為促進民族國家團結友好、取消或裁減軍備以及為和平會議的組織和宣傳盡到最大努力或作出最大貢獻的人。」
柯文哲的《羅素—愛因斯坦宣言》、《諾貝爾和平獎》還沒有出現。
這並不是說,柯文哲在活摘器官這個事情上,要負大部分的責任、是個很糟糕的人。只能說,柯文哲沒有愛因斯坦或是諾貝爾的道德高度。
你可以說:「因為種種原因,我覺得柯文哲適合連任台北市長。」我並沒有要在這裡反駁這項說法。我最近也不太關心台北市長的選情。
我只是要說,面對自己的技術被拿去助長惡行的時候,柯文哲沒有做到一個偉大科學家應該做到的事:譴責施行惡行的國家強權、做出反省與試圖彌補傷害。
柯文哲不是一個偉大的科學家,不代表他就是個惡人。我不支持對柯文哲缺乏證據的造謠抹黑、誇大其詞;但我也不支持,為了支持喜歡的政治人物,把道德標準無限下降。
你可以支持柯文哲,但不要跟我說在中國活摘器官的事情上,他如今表現出來的態度是好的。他不是愛因斯坦,也不是諾貝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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