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竹市稅務局來文有關學生團體於校內舉辦臨時娛樂活動,應依其說明辦理免徵娛樂稅事宜
有關學生團體於校內舉辦臨時娛樂活動,對外售票、收取費用者,應於舉辦前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登記,以免違反規定而受罰。
說明:
一、臨時舉辦娛樂活動,對外售票、收取費用者,應於舉辦前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娛樂稅徵免手續,並於演、映結束後10日內,將剩餘票券繳銷;至於不以任何方式收取費用者,則於舉辦前向主管稽徵機關完成報備,並於所發行票券標明「非賣品」字樣。(請參閱娛樂稅法第8條、新竹市娛樂稅徵收細則第12條。)
二、依據財政部88年1月22日台財稅第881896982號函釋:學生團體於校園內舉辦之電影欣賞、演唱會或舞會,如有售票或收取費用者,依現行娛樂稅法第8條之規定,均應於舉辦前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娛樂稅徵免手續。
三、臨時娛樂活動,有對外售票、收取費用,舉辦前如未辦理登記及娛樂稅徵免手續,將被處新台幣1,5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主辦單位若是機關、團體、公營機構或學校,則一併通知其主管機關依法懲處其負責人。(請參閱娛樂稅法第13條)
四、為避免違反前述規定而受罰,請貴校轉知所屬相關單位或於社團研習活動中宣導相關法令,如有疑問,請洽本局娛樂稅承辦人員。
五、本局提供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房屋稅、地價稅及娛樂稅申報,在家即可上網申辦,省時便利,歡迎多加利用(https:/net.tax.nat.gov.tw)。
Search
娛樂稅徵收細則 在 娛樂稅立法逾80年明立院財委會審查討論修法 -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民眾去看電影、唱KTV或是打高爾夫球等等,從事許多休閒娛樂活動, ... 還會被另徵「 娛樂稅 」,不過立委就批評, 娛樂稅 的法令應該與時俱進,不應該 徵收 ... ... <看更多>